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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继承分割系列专题之地产新闻谁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?

新闻来源:中国网  2018-03-16 11:51

第二,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继承房产

这里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这里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第四,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也就是说,胎儿是有继承房产权利的,此时的继承权附加的前提条件是胎儿娩出时为活体。

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专题是谁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?大家可能感觉这个问题很简单,其实不然!例如: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能够继承房产吗?胎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吗?丧偶儿媳、女婿的房产继承权又是怎样规定的呢?下面我为大家进行归纳梳理:

第五,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房产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房产份额。

第三,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,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,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。

第八,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。按照协议,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,此时的抚养人有权享有受遗赠房产的权利,这里的抚养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。

第六,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,归国家所有;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,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。也就是说在特定条件下,国家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也是有权继承房产的。

第一,被继承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;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。

第九,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若继承人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;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等行为时,继承人继承房产的权利丧失。

第七,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(或遗赠)处分个人财产,也就是说遗嘱(或遗赠)中所指定的继承人(或受遗赠人)有权继承房产,这里所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国家和集体,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。

房产作为每个家庭的重要财产,也是继承中继承人主要争夺的对象,房产继承纠纷时有发生,即便在继承中没有纠纷,继承人也未必能顺利继承房产,纠其原因主要是大多继承人不清楚如何依法继承房产,为此从今天开始,我会和大家陆续分享房产继承分割系列专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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